電池維護保養守則
發布時間:2022-09-08 瀏覽:1396次
- 穿戴符合安全標準的護目鏡、面罩、手套。
- 電池附近不能有火花、明火、不能抽煙。
- 使用金屬工具或導體時,必須格外小心,以防引起支路和火花。
- 對電池進行升壓、充電、測試操作時,不能將電池傾斜擺放。
- 接線柱不能扭得太緊,否則會導致接線柱斷裂、融化或著火,扭矩要求為95-105英寸/磅(10.735-11.865N牛/米)。
- 定期檢查極柱和電池連接線情況,確保連接正常沒有虛接和電纜受損情況。
- 定期用布或刷子及用1/4杯(60毫升)蘇打和1.5加侖(6公升)水的混合液清潔電池頂部、通風口、端子和連接部位,以及時去除電池表面灰塵、酸液、極柱連接線氧化物。
- 清理后用清水沖洗電池表面并用布擦干凈。
- 擦干凈后在端子上涂抹一薄層凡士林或應用端子保護器,以防止端子與連接線氧化腐蝕。
- 電池缺水只能加蒸餾水,不能加酸。
- 電池充滿電后給缺水的電池加水,請添加蒸餾水或去離子水,加水至排氣井(就是排氣孔內的塑料蓋)以下1/8英寸(3mm)處或有液位指示標志在最高處(MAX)。不要加過多的水,防止使用時電解液溢出。
- 若充電前極板已經裸露,請加恰好沒過極板的水,再為電池充滿電,充滿電后再加水至標準位置。
- 充電時請保持周圍環境通風良好。
- 確保連接線及充電器連接正常,無虛接和斷線等情況。
- 請用與電池匹配的充電機對電池充電。
- 不要在49℃以上的溫度下進行充電。
- 不要對凍結的電池進行充電,必須讓其恢復到15.5℃才能充電。
- 對狀態不好的電池及時進行均衡充電。
- 長期不在的電池儲存是要斷開設備連接,并將電池充滿電后存放。
- 儲存期間每4-6周監控一次比重或電壓,對于70%充電狀態或更低的電池應進行一次快速充電。
- 儲存電池重新使用前要重新充電。
- 儲存電池時要避免在溫度高于32℃或溫度低于電解液結冰點的環境中儲存。
- 在高溫環境下電池自放電速度會加快,請加大監控電控比重或電池的頻率(約每2-4周)。
- 定期檢測電池的開路電壓、充電電壓、電池比重并做好記錄。
- 通過檢測結果及時更換出現問題的電池。